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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團體針對行政院院會於十月十八日通過《生育保健法》修正草案,明訂因懷孕或生產影響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而自願實施人工流產者,醫療機構應先提供諮詢,並於三天後經懷孕婦女簽具同意書,才能進行人工流產。  學生團體認為思考期和強制諮商,政府應該提供諮詢的服務資源,不該是強制諮詢的手段;三天思考期的訂定,不論是幾天思考以及思考期本身意義的判定,都已侵犯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和選擇權。因此聲援民間婦女團體和性別學者抗議行政院版生育保健法草案。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awakening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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