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警察局偵三隊於本(97)年7月中旬接獲情報指出有跨國性販毒集團將利用汽車零件貨櫃夾藏方式,由臺灣運輸毒品至馬來西亞巴生港,由於本案牽連甚廣,乃跨部會由本局偵三隊、國際科、電信警察隊、台北市憲兵隊、財政部關稅總局高雄關稅局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外,另由本局駐馬來西亞聯絡官將相關情資轉報馬來西亞肅毒局及相關單位共同偵辦,並報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王以文檢察官指揮。(二)由於所獲情資不夠具體,對載運之船隻、夾藏毒品之貨櫃號碼等均一無所知,本局乃另啟動跨國聯合查緝毒品之機制,協調美國國土安全部依據日期、航程、停泊港口等條件逐一篩選並清查可能貨輪,再協請財政部關稅總局高雄關稅局依據可能之貨輪行程及船名、報關資料、逐一過濾可疑貨櫃,經過逐一篩選發現於7月中旬自基隆港出發、途經香港、新加坡預計於7月24日抵達馬來西亞巴生港,報關資料顯示內容為鋁製汽車輪圈及其螺帽配件之貨櫃可能即為藏毒之貨櫃,與所得情資相符,專案小組遂鎖定該可疑貨櫃,並透過駐馬來西亞連絡官提供上述情資給馬來西亞肅毒局。(三)船隻於7月24日晚上23時59分抵達馬國巴生港,經馬來西亞肅毒局展開嚴密的監控行動,獲悉嫌犯委託之物流公司於翌(25)日派遣推高機,將該只貨櫃卸往位於巴生港內之指定倉儲存放,直至7月30日早上,一輛卡車前往倉儲將該只貨櫃內之308個紙箱運至有二名工人看守之一棟二層樓建築物存放,正當卡車工人卸貨之際,伺一對馬籍華裔男女前往該倉儲驗貨時,馬來西亞肅毒局專案小組在三個不同處所同步展開收網行動,逮捕綽號「阿華」之華裔馬籍主嫌等10名犯嫌,起獲一粒眠約98萬7500粒、安非他命約197.8公克。(四)以一個人或一個單位的力量要獨立破獲跨國毒品案件,無異緣木求魚,深刻體認本位主義不但無法完成緝毒使命,且恐將危及緝毒功能。我國治安機關緝毒能力的展現是獲得國外緝毒機關鼎力協助主要因素,本專案能在獲得情資後不到ㄧ個月的時間即將目標達成,並協助馬來西亞成功瓦解存在該國已久之毒品犯罪集團,實有賴能成功整合國內不同單位,跨區域、跨機關、跨國際的合作機制,也從此成功經驗思考是否要有成功不必在我之信念,與他國分享國際毒品犯罪情資及合作打擊跨國毒品犯罪,以壓縮國際毒品犯罪集團之生存空間,朝向少毒甚至無毒之目標前進,此案之成功為爾後類似案件之執行立下良好示範,頗具象徵意義。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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