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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因塑化劑事件,台灣廠商出口至其他國家的食品進口限制措施陸續解除,經濟部國際貿易局20日表示,馬來西亞將自3月1日起解除對我餅乾及水果飲品以外的其餘食品進口需檢附證明書的限制措施。

國貿局表示,自我國公告去(100)年8月1日起出口5大類食品(運動飲料、果汁飲料、茶飲料、果醬、果漿或果凍、膠囊錠狀粉狀之型態)無須檢附檢驗證明文件,廠商可逕向海關報運出口後,仍有香港、中國大陸、新加坡、馬來西亞及韓國等少數國家或地區對台灣食品仍採取進口限制措施,包括限制我食品進口、加強邊境查驗以及規定應檢附我國核發之檢驗證明文件等。

經我駐外單位多次協商後,香港、韓國及中國大陸已陸續在去年10月3日、11月1日以及今年1月5日分別解除對進口台灣食品需檢附檢驗證明文件的規定,恢復正常進口查驗外,新加坡也表示將自3月1日起全面解除進口我特定食品必須檢附我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簽發的特約檢驗證明書,僅剩馬來西亞仍規定進口我國13類特定食品必須檢附相關證明書。

國貿局表示,日前接獲我駐馬來西亞經濟組通報,馬國已同意自3月1日起解除我11類特定食品需檢附證明書的限制措施,不過,由於馬國食品安全品質局發現有2件自台灣進口食品含DEHP超標案件,因此將再對我餅乾及水果飲品等2類食品(HS1905、HS2009)持續監控至3月16日止,只要沒有再發現塑化劑超標情事,才解除其進口限制規定。

國貿易指出,我駐外單位將密切與馬國溝通,並追踨後續查驗及檢驗結果,儘速促請馬國解除對餅乾及水果飲品2類食品的進口限制措施,以恢復貿易常態;也提醒廠商若出口餅乾及水果飲品至馬來西亞時,仍需注意出口食品品質檢驗,並依規定,在出口前先向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申請核發衛生證明書,辦理通關進口,避免後續可能衍生的貿易糾紛或通關上的困擾。

原文網址: 我出口馬來西亞食品 3/1起僅餅乾及水果飲品需檢附證明 | 財經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2/02/20/320-2787329.htm#ixzz1ndV1xH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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