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偵四隊與臺北縣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於一個多月前接獲線報,有一名毒品€慣竊黃○盟橫行在大臺北地區,專門四處行竊電纜線變賣牟利。有鑑於近來民生竊盜案頻傳,嚴重影響公共工程及民眾之生活安全,本隊偵二組與汐止分局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布線,順利查知黃嫌使用之車輛為49**-QG之自小客貨車。(二)由於黃嫌居無定所,且均於深夜期間出沒到處竊取電線及纜線,專案小組採取以車追人之方式進行偵查,終於在臺北縣永和市發現嫌犯使用之49**-QG之自小客貨車,車內存放許多電線、電纜及各式竊盜用之剪裁工具,顯見黃嫌涉有重嫌。然而為能一舉查獲黃嫌之犯罪事證,於是專案小組全程24小時派員執行跟監、埋伏、蒐證。果然在8月21日發現黃嫌駕駛49**-QG之自小客貨車,當日18時許黃嫌在臺北市水源快速道路上竊取路旁之電線5捲得手後,專案小組蒐證確實並一路跟監黃嫌至臺北縣永和市○○路○號○樓住處前,以竊盜現行犯將黃嫌逮捕到案。(三)黃嫌到案後坦承犯下多起竊盜案,分別於在97年5月底在新店市環河路、中安便橋前,以剪刀、老虎鉗工具,剪斷路旁電燈電線,第一次剪斷8盞電燈線路,抽取大約400公尺電線;第二次復於7月中旬,嫌犯見前所竊取之路燈已修復好,於是再次剪斷同樣8盞路燈線路,竊取400公尺電線;第三次是在8月初,回到相同地點,剪斷後面8盞電燈線路,竊取約400公尺電線。另於97年8月中旬,黃嫌四處剪斷路旁照明電燈7盞之線路,多次竊取電線得手,行竊地點遍及臺北縣新店市寶元路1段附近、景美溪堤防、國道第2高速公路3甲快速往西1.1-1.2公里處高速公路交控設備內電線、臺北市水源快速道路上竊取路旁電線。(四)專案小組正清查黃嫌竊得電線、銅線之變賣銷贓管道中,同時通知被害者有新店市工所養工課、高速公路北區工程處、北市政府交通養工處等之相關單位前來指證,並協助偵辦。全案將黃嫌依竊盜、毒品等罪嫌,移送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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